在当今时代,许多人对墓碑和牌(灵)位的传统写法不甚了解。现代一定程度上丢弃了不少中国传统文化,导致为亲人书写牌(灵)位的格式往往不规范。今日,讣告网小编着重介绍牌位灵位的正确写法。

 首先,对待此事需怀有敬畏之心,书写牌位时秉持恭敬之意。书写过程中,不能使用同音字或异体字,亡者名字的每个字都要准确无误,不可用其他字替代。因此,在为他人写牌位时,一定要准确询问名字。 其次,要用正楷一笔一划地书写。牌(灵)位除了写上亡者的名字,还要注明阳上人,即牌位的在世亲人。书写阳上人的称谓时,一定要与亡者的关系相对应。例如,逝者是母亲,名为杨树女,那么阳上人应为儿子或女儿。若只单独写杨树女,而不写阳上人,在传统忌讳方面就会带来麻烦。一提杨树女,可能会出现众多同名之人,难以分辨。再者,若杨树女的儿子叫李固,一百个杨树女中可能有五个的儿子都叫李固,且同名同姓,这该如何是好?所以,牌位后面应写上两行字:一行写明生于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及具体时辰;另一行则要注明卒于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及哪个时辰。如此书写,方能准确描述。

 如今,墓碑碑文的书写相对古代也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。比如,墓碑上直接写“亡父”或“父亲大人谁谁谁”,这是一种错误的写法。有的人直接写“亡父某某某”,同样错误,显得对父亲不够恭敬,远不如传统写法更能体现尊敬之情。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实际问题,由于现在公墓面积较小,若按照古式写法,有的墓碑可能容纳不下所有文字,后面我将介绍现代式的敬称碑文以及牌位、灵位的写法。 在古代,牌位和墓碑的书写能让懂行之人一目了然,无需询问便能清楚知晓亡者的父母、岳父母或长辈是否健在,女性亡故后,通过牌位也能看出其丈夫是否在世,有无孙子辈,以及她的父母是否健在,下面我们开始介绍

 按照传统写法,父母去世后,不能再称“父母”。健在时称父母,过世后,父亲称“考”,母亲称“妣”。“考”为父,“妣”为母。父亲过世后,可称“先考”或“显考”。若牌位开头是“先考”,外人便知这是父亲去世后儿子所立的牌位。但若其家中还有老人,即亡者的父母或岳父母等长辈至少有一人健在,此时只能称“先走”。因为在这个家庭中,亡者还不能凸显其地位,所以用“先”字。若亡者的父母、岳父母及长辈均已离世,且亡者有孙子辈,那么他在家庭中辈分最高,可称“显考”。若没有孙子辈,则不能称“显”,只能称“先”。男女同理,母亲过世后,若还有公婆、父母等长辈至少一位健在,称“先妣”。若长辈皆无且有孙子辈,则称“显妣”。 “显”与“先”的区别在于,必须没有长辈且有孙子辈时,才能称“显”,否则称“先”。

书写牌位时,先写上“先考”或“显考”。比如,父亲姓程,若上面还有爷爷或其他老人健在,就称“先考”。他姓程,名志忠。写牌位时,在“程”字下面写一个“公”,这是对他的尊称。接着写“讳”,然后写上名字“讳志忠”,再写“府君生西之莲位”,这样就很圆满了,全称是“先考程公讳志忠府君生西之莲位”。若长辈皆无且他在家庭中辈分最高,就写“显考程公讳志忠府君生西之莲位”。男性牌位的写法相对简单。 而女性牌位的写法则为复杂。例如,女子姓杜,夫姓程,名为杜秀珍。女子去世时,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都已不在人世,且其父母也已去世。给这样的女性写牌位时,若下面有孙子辈,可称“显妣”。但“显妣”后面不能直接写“杜秀珍”,这样是错误的。应该怎么称呼呢?她娘家姓杜,因嫁给程姓男子,按照中国传统,她姓程,不姓杜。 她姓程,同时还要写上娘家的姓,即“显妣程母”。因为她在程家生了儿子,是程家儿子的母亲。她娘家的姓放在后面,但全称不能说“程杜氏”。她活着的时候可以称“程杜氏”,去世后不能这样称呼。所以,“程母”下面要写“杜孺人”。“孺人”有小孩之意,下面再写“闺名”,即当闺女时的名字,这样就完整了。也就是说,她现在嫁到程家,已生儿育女,她是姓程的母亲,娘家姓杜,闺名是秀珍。在此,女性比男性多一个规矩。若亡者符合显妣的条件且丈夫也已去世,就不能称“孺人”,而要称“太孺人”。文中逝者杜秀珍去世时,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和丈夫都已不在人世,且有孙子辈,所以全称是“显妣程母杜太孺人闺名秀珍生西之莲位”。灵位图片

若家中老人去世要写牌位,一定要由儿子儿媳来写。若儿子儿媳不在了,有女儿的话,也可以由女儿写。阳上人是儿女辈,称呼为“先考先妣”或“显考显妣”。只有在儿子儿媳女儿俱亡的情况下,孙子才可以主丧。若阳上人是孙子,称呼就会改变,牌位上不再是“显考显妣”,而应是“显祖考”“显祖妣”,也就是我们世上所称的祖父祖母,称谓一定要对应。 但要记住一个条件,如果爷爷奶奶的牌位是孙子来立,在阳上人写孙子的话,那一定是父亲、母亲、叔叔、婶婶全都不在了,爷爷的牌位才能轮到孙子去写,孙子才能主事。如果父亲、母亲在世,叔叔、姑姑在世,就轮不上孙子主事。只要老人家有儿女、有儿媳妇,孙子辈的都不能去主事。